企業所得稅免稅收入有哪些?不征稅收入有哪些
免稅收入包括:
(1)國債利息收入
企業取得的國債利息收入,應以國債發行時約定應付利息的日期,確認利息收入的實現。
(1)企業從發行者直接投資購買的國債持有至到期:從發行者取得的國債利息收入,全額免征企業所得稅
(2)企業到期前轉讓國債、或者從非發行者投資購買的國債:
其持有期間尚未兌付的國債利息收入,免企業所得稅
國債利息收入=國債金額×(適用年利率÷365)×持有天數
國債金額:按照國債發行面值或發行價格確定
轉讓國債收益(損失)=企業轉讓或到期兌付國債取得的價款-購買國債成本-持有期間尚未兌付的國債利息收入-交易過程中相關稅費
企業轉讓國債取得的收益(損失)應計算納稅
(2)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
(3)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非居民企業從居民企業取得與該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
居民企業和非居民企業取得的上述免稅投資收益不包括連續持有居民企業公開發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個月取得的投資收益。
(4)符合條件的非營利組織的收入。
不征稅收入包括:
(1)財政撥款
各級政府對納入預算管理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組織撥付的財政資金
(2)依法收取并納入財政管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
①對企業依法收取并上繳財政的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業性收費,準予作為不征稅收入,于上繳財政的當年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從收入總額中減除;未上繳財政的部分,不得從收入總額中減除
②企業收取的各種基金、收費,應計入企業當年收入總額
(3)國務院規定的其他不征稅收入
企業取得的各類財政性資金:
①屬于國家投資和資金使用后要求歸還本金的,不計入企業當年收入總額
②對企業取得的專項用途財政性資金,準予作為不征稅收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從收入總額中減除
③非專項用途財政性資金,應計征企業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