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文化建設事業費免征常見問答
一、免征適用對象是什么?
25號公告中文化事業建設費的免征對象為繳納文化事業建設費的廣告業和娛樂業繳費人。
二、免征期限是多久?
25號公告中文化事業建設費免征期限為費款所屬期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三、如何減免申報?
繳費人申報文化事業建設費時,即可享受減免政策。繳費人按規定的申報繳納期限自行申報享受減免,相關資料留存備查。
• 申報繳納期內自行申報享受減免
• 資料留存備查
四、已征文化事業建設費的如何處理?
對已征的按25號公告規定應予免征的文化事業建設費,繳費人可選擇抵減2020年12月31日以后應繳納的文化事業建設費,也可選擇退還。
參考文件: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電影等行業稅費支持政策的公告
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25號
為支持電影等行業發展,現將有關稅費政策公告如下:
一、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對納稅人提供電影放映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稅。
本公告所稱電影放映服務,是指持有《電影放映經營許可證》的單位利用專業的電影院放映設備,為觀眾提供的電影視聽服務。
二、對電影行業企業2020年度發生的虧損,最長結轉年限由5年延長至8年。
電影行業企業限于電影制作、發行和放映等企業,不包括通過互聯網、電信網、廣播電視網等信息網絡傳播電影的企業。
三、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免征文化事業建設費。
四、本公告發布之日前,已征的按照本公告規定應予免征的稅費,可抵減納稅人和繳費人以后月份應繳納的稅費或予以退還。
財政部 稅務總局
2020年5月13日